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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一业主地下车库停车 被物业按“违章”罚款200元

发布时间: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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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方便将随车的货物搬回家,蚌埠一小区的业主李先生使用朋友的停车卡进入了地下车库停放一夜,不曾想次日准备开车出去时,发现自家车已被物业锁住。物业告知,因李先生违章停车,需缴纳罚款200元。李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也愿意交停车费,如果说这200元是停车费,那他可以接受,可是物业却是违章停车罚款200元,他不明白为什么物业为何可以像交警那样开出违章停车罚单,物业是否有执法权?

昨日下午,蚌埠市禹会区的兴光•尚庭小区住户李先生介绍,25日晚,自己选购了一批货物准备运往家里,考虑到可以从地下车库电梯直达楼上,于是借用了小区朋友的车牌照片,将自己的车辆停进地下车库,次日早上准备出门的他却发现,发现自家车已被小区的昌恒物业公司人员用锁锁住,车上还贴着警示单。他的夫人小杨去处理时被物业告知,需缴纳200元处罚,为了能把车及时开出,他也就缴纳了这200元。李先生表示,没有通知物业先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自己是有些不妥,但自己平日里在小区也都是地面停放及时缴纳停车费的,何况当时也并不是想逃避地下停车费,当天确实是为了方便搬东西,才把车开进地下车库,也愿意交停车费,如果说这200元是停车费,那他可以接受,可是物业却是违章停车罚款200元,他不明白为什么物业为何可以像交警那样开出违章停车罚单?

昌恒物业公司经理王保平表示,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的,“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李先生的行为是破坏秩序的,如果他承认错误,这事就好解决,以前也有这样的事情,后来就在系统识别处贴了告示,第一起类似事件是让补了20元的停车费。”王保平介绍,小区车辆识别系统是去年12月启用的。由于存在设计漏洞,车库确实存在车辆可以使用他人办理过地下车库停车的车牌照片进入的状况。

鉴于李先生与物业公司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双方报警求助,出警民警在了解完事情协调双方无果后,民警表示这是涉及经济上的纠纷,警方不便处理。

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对于小区内的车辆乱停放行为是由小区物业公司自行处置的,交警部门并不涉及,对于诸如“僵尸车”等行为,也是应物业公司的请求,交警部门才会予以拖车等协助,但也只是配合。就物业公司开出罚单的行为是否合法,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该业主有过错在先,但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力来开具罚款单的,开具罚单只有交警和行政执法部门才可以,对于此事的解决,可以按照约定的停车费来进行收取完成。

陈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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