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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多付的物业费可以低价买入?房产中介骗走客户18万用于还老家房贷

发布时间: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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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别人多付的物业费可以低价买入?房产中介骗走客户18万用于还老家房贷

东方网通讯员蒋芸芬1月31日报道:别人房子里多付的物业费,可以低价转到自己名下?在上海松江某小区,两名业主听信房产中介苏某某的这番说辞,委托她代缴物业费,却仍遭遇物业多次催讨。待反应过来上当受骗时,苏某某早已逃回了老家并失去了联系。同时,附近多个小区的“二房东”也反映自己被苏某某以虚假房源骗走了高额的租房定金。近日,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房产中介苏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20年9月,被害人秦女士因在该小区买房而认识了中介苏某某。2020年10月,苏某某说自己帮小区另一名业主支付了2年的物业费,后因与该业主吵架,便想将这笔物业费以7折左右的价格转卖。秦女士认为,尽管“物业费转让”的说法听上去奇怪,但苏某某作为房产中介,也许确实有特殊的渠道,遂分两次向苏某某转账4500余元,委托她帮自己代缴该小区两套房子的物业费。苏某某还表示可以帮秦女士以便宜的价格代缴车位费,秦女士又向苏某某转账了2000元。

此后,秦女士仍不断被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车位费,苏某某却陆续以需要对方业主亲自办理物业费转移但对方没有时间,小区物业公司换了操作系统和工作人员、目前仍在交接中,自己患了胆囊炎又出了车祸、家里孩子也生病暂时无法帮忙办理等来拖延物业费和车位费的到账时间。

2021年5月,在秦女士的不断催促下,苏某某帮秦女士支付了一笔3000元的物业费,但仍有3500余元的钱款未兑现。至2021年12月,苏某某彻底失去了联系。秦女士随即与该房产公司、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此时她才知道,苏某某是一个满嘴谎言的骗子,有许多人也同样被她欺骗。

经查,苏某某还以其他业主“即将卖房,却多付了两年的物业费,急需转让”的名义,骗取该小区另一名年近70岁的业主卢女士1000元。此外,周边地区3名“二房东”报警称,苏某某谎称自己在周边小区有20余套房源,可以以远低于市场价的租金与他们签订6年的合同,还享有3个月的免租期。面对如此优惠的条件,加之苏某某房产中介的身份,上述三名“二房东”没有怀疑,向苏某某支付了共计17.9万元的定金。苏某某失联后,他们通过物业公司查实,其中仅少数几套是真房源,其余均为虚构,且其中真房源的业主或者从未委托苏某某出租房屋,或者房屋出租后,已明确要求苏某某不必再帮忙寻找租客。

2023年9月,苏某某被抓捕到案。她交代,上述钱款已全部被她用于在老家还房贷和其他生活开销。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约18万余元。2024年1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苏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包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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