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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被判退赔受害人损失却不履行 强压之下奏效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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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近日执行完毕一起责令退赔案件,有效挽回了受害人经济损失。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月11日上午了解到,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盗走被害人林某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后经霍邱法院判决,王某需赔偿林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2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退赔义务,案件被移送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与王某进行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王某始终不予理睬。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郑重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王某主动将6200元退赔款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王为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窦祖军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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